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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法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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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12-15 14:23:15 打印 字号: | |
  洮北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6年11月22日在洮北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洮北区人民法院代院长 王长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洮北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区人大四届一次会议以来,洮北区人民法院在区委坚强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上级法院悉心指导下,在政府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题,不断强化审判职能,切实践行为民宗旨,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大力深化司法公开,努力为推动洮北科学发展、民生幸福提供司法保障。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五年来,我院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把全面履行审判职责与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依法打击和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妥善化解和疏导各种矛盾纠纷。共受理各类案件27115件,审(执)结25341件,审(执)结率为93.5%,受理案件数同比增长1.5个百分点,审判领域进一步拓展,审判职能进一步强化,办案质量再上新台阶,为全区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司法保障。

    ——依法审理刑事案件。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确保案件质量。五年来,共受理刑事案件1607件,结案1516件,结案率为94.3%,同比增加1.35个百分点,判处罪犯1654人。在刑事审判工作中,我院切实把维护社会稳定置于刑事审判工作首位,重点打击故意伤害、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判处罪犯827人,严厉打击涉黑涉恶案件,共对3起涉黑案件进行了审理和判决,主要分子被依法严惩;强化宽严相济刑事理念,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轻微刑事犯罪依法适用非监禁刑619人,减少社会对抗;审结首例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加大对涉及环境资源保护刑事案件的审判力度和打击力度,依法严惩污染环境,破坏资源保护的犯罪,共审理此类案件15件;针对轻微刑事案件数量不断攀升的现状,适用简易程序91件,以较小的司法成本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积极参加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注重做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共受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465件,调解结案437件,调解兑现金额达4000余万元,最大限度地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抓好少年审判工作,为36名未成年被告人指定法律援助律师进行辩护,对20名未成年人适用了非监禁刑,2015年刑事审判庭被团省委授予“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依法审理民商事案件。运用司法手段调节经济和社会关系,化解各类矛盾。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9109件,审结17807件,审结率为93.2%。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为全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坚持灵活运用司法手段为有发展前景的企业生存创造条件。如审理原告高波诉被告吉林省江域纺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时,我院审慎采取财产冻结、厂房查封等保全措施,既保证企业正常生产、又维护了债权人合法权益,既平等保护了市场主体,又保护了涉诉企业的再生能力和发展后劲;深入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下金融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法审理金融信贷案5430件,为金融部门挽回损失近1.02亿元,保护了合法债权,化解了金融风险;牢固树立“维军权、解军难、稳军心”的法律拥军工作理念,坚持“诉内维权、诉外服务”,共审理此类案件32件,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妥善审理家事案件3369件,依法调节婚姻家庭、财产关系,促进了社会和谐;妥善审理损害赔偿纠纷案件1318件,依法保护了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和财产权;妥善审理劳动争议、涉农民工工资案件461件,既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促进了用人单位的用工规范;坚持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把调解作为处理民事案件的首选方式,五年来,调解结案7181件,调解率为40.3%。

    ——依法审理行政案件。积极促进依法行政,提升法治政府水平,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五年来,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14件,审结110件,其中判决维持42件、撤销24件、裁定准予撤诉44件,结案率为96.5%。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457件,裁定准予强制执行410件;认真贯彻落实新《行政诉讼法》,努力探索与新法相适应的工作方法和审判技巧,提升审判质效;积极探索建立行政争议协调机制,追求行政矛盾的实质化解,通过协调方式解决行政纠纷16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主动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延伸审判职能,根据老城区提升改造工作的需要,开展法律咨询、争议调解等工作,同时研判分析影响和制约老城区综合提升改造的新情况、新问题,多层面、全方位地破解重点难点问题,为老城区综合提升改造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

    ——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实现权益。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全力维护司法权威。五年来,共受理执行案件5828件,执结5484件,执结率94.1%,执行到位标的金额1.96亿元;积极开展“三五”攻坚执行积案清理专项活动,截止目前共执结积案463件,执行标的额71.4万元,先后成功执结了多起历时数年、上访缠访的疑难案件,维护了社会稳定;始终将维护诚信作为司法审判的重要目标,积极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多措并举惩治“老赖”,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48条,依法对118名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人员采取罚款、拘留、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移送追究刑事责任17人,迫使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结案16件;加快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引入全国法院执行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网上“总对总”查控平台对接,完成总对总查控4107人次;建设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网络司法拍卖案件14件,拍卖成功4件、成交金额407.3万元。

    二、牢记司法为民,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深化司法便民利民服务。认真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以立案登记制改革为契机,构建诉讼服务大厅,加强诉讼服务窗口建设,完善窗口功能及工作流程,开通网上立案及网上缴费功能,至今共网上立案2673件,当场立案率达98%以上,群众满意率明显上升;坚持司法人文关怀,充分保障弱势群体行使诉讼权利,五年来,共减免缓诉讼费用达500余万元,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

    ——着力化解信访矛盾。积极调整工作思路,转变工作作风,建立风险预警、判后答疑、领导包案、责任倒查等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全力化解旧访,坚决控制新访。五年来,共接待各类来信来访3560人次;集中开展化解涉诉信访案件活动,办结积案46件、上级交办案件9件;加强重点时期信访维稳力度,涉诉进京访案件数量下降60.8%,实现了“十八大”、“9.3阅兵”、“两会”等国家重大会事期间涉诉进京“零非访”;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困难当事人累计发放信访救助金188.4万元,化解案件26件;加大非访处置力度,惩治非法上访行为,有7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有6人被司法拘留,有效遏制了缠访、闹访势头。

     ——依法推进司法公开。着力健全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建设,让审判流程看得见、摸得着、听得到;大力推进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建设,提高裁判文书质量,让裁判文书事实清、依据足、说理透;积极完善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让案件执行透明化、规范化、便捷化。截止目前,我院累计向最高法院法律文书网上传各类生效法律文书14849件,上传率达到90.6%,在省法院9月末发布的通报中,我院法律文书上网总数在全省基层法院中排第8名,2016年文书上网率全省位居第二。

    ——加快电子法院应用。着力健全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建设,加快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3.0”。千方百计克服资金困难,先后完成了3个外派法庭的带宽扩容改造工作;完成了科技法庭网络直播设备的安装工作,已建设完成科技法庭11个,科技法庭建设率达到100%,目前全院共使用科技法庭庭审555件次;为保证网上阅卷功能的实现,积极组织人员进行电子卷宗的扫描和挂接工作,挂接电子卷宗24021件,待审核7032件,基本完成2010年以来各类案件卷宗的数字化,夯实了电子法院建设基础。

    ——深入企业提供服务。坚持开展“法官进企业活动”,深入了解企业司法需求。针对辖区有的企业存在对劳动合同法不太熟悉的情况,法官有针对性地指导企业签定劳动合同,帮助企业完善了规章制度;经常性地与企业保持联系,最短时间内掌握企业所需,给他们提供最有效的法律咨询。

    三、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提升司法公信力

    ——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积极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自2015年5月1日至目前,我院立案各类案件8260件,同比增长17.15%。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诉权,对于确实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的诉请依法书面予以答复。实现了立案审查制向立案登记制的平稳过渡。

    ——完成法官员额制改革。按照省高院关于全面推进司法改革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依据公平公正的选任标准和程序,组织完成首批法官入额选任工作,按专项编制总数40%的比例,从原来具有审判资格的69名法官中遴选产生首批入额法官40名,组建16个以审判长为核心,其他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新型审判团队,通过专业审理、专题研究,提高审判质效,确保司法公正。

    ——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以审判权为核心,完善审判长、合议庭办案机制,建立法院办案人员权力清单制度,明确审判长、合议庭的司法权力;规范裁判文书签发制度,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以责权统一为原则,建立完善审判长、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改变权责不明、责任追究难落实等问题,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增加了法官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有2份裁判文书和1件案件分别被省高院评为优秀裁判文书和精品案例,并在2016年5月全省法院民商审判培训班作为典型案例,为全省法官讲解。

    四、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

   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大工作事项,认真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各项工作,共办理区人大常委会转办、交办的涉诉信访案件79件;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认真办理检察建议,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诉讼监督职责,高度重视检察机关对生效裁判提起的抗诉。共受理检察建议5件,结案5件;受理抗诉案件9件,结案9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职能作用,使法院的审判过程在人民陪审员的参与、监督下进行,提高司法的广泛性和透明性。

    五、坚持党的领导,努力服务大局

    ——包保帮扶精准有力。大力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派出干警200余人次,到包保村与贫困户对接,开展调研、走访共6次,填写扶贫手册,制作包保贫困户登记卡,商讨帮扶措施。积极帮助德顺乡敖包村和林海镇敖宝村研究建立养殖合作项目,以此带动贫困户脱贫,鼓励他们增强脱贫的信心和勇气。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为两个村帮助脱贫资金55万元。

    ——全力配合老城改造。指派分管行政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和行政庭长,帮助研究破解城区改造中出现的各种困难与问题,协助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做好行政确认及行政裁决工作;集中抽调41名干警编入拆违打非工作组,深入居民家中做违建拆除思想工作,5月又组建30人攻坚组,全力配合工作组解决拆违工作中的钉子户;自行拆除办公楼围栏及大门,主动拆除了干警家属楼小区的车棚,以实际行动支持老城区改造。

    六、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做到责任明确、监督衔接;推进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常态机制,组织全院干警学习《准则》和《条例》、观看违反换届纪律案例、组织全院干警到省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做到警钟长鸣;召开党风廉政教育专题会议,组织干警交流党风廉政建设经验、心得、体会;完善了《休假及请、销假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加大责任检查、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的力度,建立了惩办和预防体系。

    ——提高法官司法能力。为了适应改革要求,我院把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作为提高审判质效的切入点,切实抓好抓实。积极参加各类业务学习、培训和学历深造,共派出1000余人次参加上级法院举办《新民诉法》、《新行政诉讼法》、《刑法修正案》等审判实务各类培训,培养出3名在读法律研究生,学习成果在司法实践中得到很好地应用。

    ——理论武装锻炼党性。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党员法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把理论学习融贯于审判工作;每年“七一”我们都邀请洮北区党校老师为全院干警上党课,并重温入党誓词,对全院干警准确把握党章精神实质起到有力促进作用;还积极开展党员法官进社区、进校园活动,真正做到学做结合、知行统一。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随着立案登记制的实施,我院经历了前所未有的人事变动和案件增幅,审判队伍承受着前所未有的工作压力和精神压力。在这样的背景下,全院干警始终怀着对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始终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始终怀着对司法事业的坚定信心,坚守岗位、勇于担当、加班加点、扎实工作,努力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得到依法、及时、公正处理。我们深知,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更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特别是各位人大代表,多年来为解决法院实际困难而做出的不懈努力。在此,我代表区法院,向一直以来支持、理解和关爱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和各级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的五年,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法官断层、流失问题严重,法院案多人少窘境已成为无法回避的现实;个别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不佳,影响司法公信力的提高;涉诉信访工作存在短板,已制约了审执工作开展;电子法院各项工作进展不快,导致电子法院应用不畅;执行难问题尚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2至3年时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目标任重道远;虽然坚持不懈地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但党风廉政建设仍存在隐患。特别是区法院原主要领导渎职一案和个别法官涉嫌违法违纪已移送司法机关,对法院的整体形象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伤害了法官与人民群众的感情,教训是惨痛的,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批评、指责我们都诚恳地接受。在党风廉政建设上我们深知肩上责任重大,未来任重道远。我们新一届党组有决心带领全院干警坚定信念、振奋精神、勤勉工作,消除影响,用更佳的精神状态、更好的工作作风,进一步集聚公正司法正能量,重新赢得社会信任和支持,重塑洮北法院良好形象,再造往日的辉煌。在此,也恳请全体代表对法院的工作继续给予监督和支持。

                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及2017年的工作任务

    今后五年,区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党代会及区委五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建设繁荣美丽和谐洮北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营造良好社会环境。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发挥司法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积极调处各类矛盾纠纷,促进经济发展;妥善化解各类行政争议,构建和谐社会;加大执行力度,基本解决执行难。从而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辖区改革发展稳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消除群众诉讼障碍,不断提升诉讼服务水平,真正做到把方便留给群众,把困难留给自己;加强司法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提高审判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开放度和参与度,努力让阳光真正照进司法的每一个角落。

    ——深入推进司法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积极稳妥推进以完善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坚决落实“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的“司法公信力明显提高”的目标要求,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改革中有更多的获得感;驰而不息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构建更为科学、完善的审判管理和监督机制,不断提高案件质量;继续积极探索各种快速审理、有效化解矛盾的新机制,合理调配审判资源,努力提高办案效率。

    ——着重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司法公正廉洁。不断加强党组织建设,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引导干警坚定法治信仰、热爱司法事业;加大专家型法官的培养力度,不断提高法官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判决说理的能力;坚持从严治院、从严治党,加强司法廉洁机制建设,增强审判队伍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能力。

    ——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坚持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部署向人大报告制度,积极配合区人大常委会专项审议法院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题视察,有针对性地改进法院工作;切实保障律师诉讼权利,充分发挥律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的作用。

    2017年具体工作任务是: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区委五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认真履行审判职责;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纲要要求,健全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坚持多措并举认真做好涉诉信访工作,着重加强对涉诉信访案件的分类处理,完善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出口;严明纪律,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筑牢拒腐防变防线。

    各位代表,随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持续推进,人民法院履行审判职能的职责更加重要、任务更加光荣。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区五次党代会精神,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始终将维护公平正义作为神圣使命,始终将人民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始终将积极推进改革作为应有担当,勇于迎接挑战,忠诚履行职责,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为“四个洮北”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王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