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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北区法院组织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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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12-29 10:45:05 打印 字号: | |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洮北区人民法院组织全院干警学习“枫桥经验”。

王院长带领全院干警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在会上发言强调人民法院作为审判机关,在解决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方面占有重要地位。积极学习“枫桥经验”对做好新时期的法院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并就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对全院干警提出了要求。

一是通过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矛盾纠纷、越级上访、进京非访人员减少,提升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二是着力提升化解矛盾的能力;提高其发现处置事件的能力;提升整治隐患维护民安的能力。三是规范平台运行机制。完善发现、上报、处置等运行机制,对群众诉求即时受理、分流处置、协调督办、跟踪反馈,形成信息畅通、指挥统一、管理有效、服务精细的运行模式,努力实现让群众“最多跑一次”。

洮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的全体干警表示一定积极学习“枫桥经验”,领会“枫桥经验”的内涵实质,争取融会变通把“枫桥经验”应用到日常工作中来。立案庭作为法院的对外窗口,直接面对群众,往往第一时间接触矛盾纠纷,积极了解当事人的诉求,掌握案情,对当事人进行正确引导,往往能对后续工作的开展起到良好开端。“枫桥经验”注重矛盾纠纷的“就地化解”,灵活变通,推动矛盾“多元化解”,这就要求立案庭在立案审查期间既要保证符合受理条件的诉讼及时立案受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又要注重调解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定纷止争。

  我院将准确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精神内涵,在全院范围内营造学习、推广、运用“枫桥经验”的良好氛围,做到办好案,办铁案,为法治洮北区建设提供更好的法律保障。
责任编辑:王剑